《催收自律公约》填补了在催收方面的制度空白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2024年1月25日 修改:2024年1月25日 所属分类:公司新闻 访问统计:319
金融机构需建立催收内控和外包管理制度,《催收自律公约》的出台填补了互联网金融行业在催收方面的制度空白。在规范债务催收行为时,公约用到了14个不得,等于给催收行为划出了14条清晰的红线。此举有利于规范互金行业各类存在已久的催收乱象,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公约第五条规定,平台对债务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超出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得对超出部分进行催收。这意味着实行高息模式的平台在催收时将受到影响,试图以高利息来覆盖高坏账的做法也将难以行通。
《催收自律公约》指出,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以利息、违约金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债务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超出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得对超出部分进行催收。
针对从业机构内控管理,《催收自律公约》要求,从业机构应建立催收业务系统,该系统应有效支撑债务催收过程管理和债务催收行为管理。从业机构所开展的催收活动应在系统内进行记录,相关数据应保存5年以上。在开展债务催收时,催收人员应第一时间表明所代表机构的名称,现场催收时应主动出示相关证件及借款资料。现场催收应全程录音或录像。
此外,对不当催收、信息保护、外包管理等当前债务催收最突出的问题,《催收自律公约》也作出了明确指示:从业机构实施债务催收外包,应建立完善的外包管理制度,审慎选用外包机构,明确划分经济法律责任,持续关注催收外包机构的财务状况、业务流程、人员管理、投诉情况等,确保外包机构遵守公约要求。
《催收自律公约》填补了规范互联网金融债务催收行为的制度空白,是及时且必要的,将对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形成有力支撑,有利于行业长远发展,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互联网金融协会要持续开展消费者知识教育和信用意识教育,进一步完善行业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创造良好信用环境。